约束你必须将莫氏49%的股权抵押给我,同时保障我对你的肉体的使用权。也将约束我,约束我必须向你提供相应金额的资助,在一定的期限内,不能转卖这49%的股权,也不能借此参与莫氏的公司决策。”
听到前半句,莫绍谦又要发怒,但是听到后半句,他又觉得王豫说得是对的。他需要这样一个协议,来保障他在付出身体之后,可以保住莫氏,保住完整的莫氏集团,而是只是一个名字叫莫氏集团的躯壳。
王豫的律师很快就来了,这是一位专为富人服务的资深的大律师,处理过形形色色的案子,所以对于王豫和莫绍谦激将签订的协议内容并不吃惊。
“协议里面必须写明,王豫要向莫氏注资3600万,不能以任何资产债权的形式,必须是现金。哦,对了,还要规定时间,叁天,叁天内资金必须到位。”莫绍谦逐字逐句地斟酌着协议的内容。
大律师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莫先生,写成叁个工作日可以吗?今天已经是周六,而3600万不是一个小数目,银行在周末无法处理如此大数额的突然拨款,这样你留给王先生的时间就只有下周一,时间……”
“没有关系,”王豫示意自己的律师,态度很宽容,“就写叁天。”
莫绍谦继续道:“还要写,我抵押给王豫的股权,不能以任何形式转变所有人、套现,只能由我赎回。”
大律师的手指在电脑键盘上快速地移动:“那么期限呢?”
“期限?”莫绍谦一愣。
大律师点头,公事公办:“不能转让,不能套现,只能由莫先生赎回,这种冻结的状态将持续多久,叁年?五年?甚至叁十年?五十年?总是需要一个期限的。”
“没有期限,必须由我赎回,我莫家的股权不能跟别人姓。”
大律师有些吃惊,下意识地看向王豫:“这太不合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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