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和老亨特经常躺在一起看天花板聊天,天热起来的时候他会七扭八歪地躺在地板上,我又给他起了一个‘乡下人’的外号,我们经常给对方起外号,乡下人还不是最搞笑的一个。
“我和两个女孩约过会。”罗宾解开了衬衫的下摆,露出一段肚皮,“都是伦敦的,可能数量上不如你,但质量上绝对比你的野蛮人要好。”
“跟我说说她们?”我想知道罗宾约会的女孩是什么样子,他又支支吾吾起来,只说“很漂亮,红头发,蓝眼睛,很文雅。”再多问几句就翻脸走人了。
我就知道他是编的,其实他根本没约会过任何人。
我们是最好的兄弟,之后又来了一个高级跟班,为什么加了一个高级呢,因为这个跟班也叫哈里,还是位王子。
我在罗宾身边第一狐朋狗友的位子快要不保了。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叁个就是伊顿的隐形校霸,老师圈里的好学生,学生圈里的大哥大,专治各种不服。
罗宾没什么朋友,他很少主动与什么人接触,我唯一知道的就是几个学长和他关系不错,学长们毕业走了,他还消沉了相当一段时间。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我们也要从伊顿离开了,在家里的要求下,我去了牛津郡,通过了牛津的面试,而罗宾也拿了剑桥的offer,我一点也不意外,即使是在伊顿里,他的努力程度也是排在顶尖的。
我们跑去酒吧喝酒,我还从没来过布里斯顿的酒吧,我们说了许多话,也喝了许多酒,我问他为什么把头发染成金色,他说他本来就是金发。
“你在胡扯…什么鬼…pal…你才不是金头发…”我已经昏昏欲睡了,连舌头都麻的不像是自己的,我从没喝过这么多烈酒,而罗宾看起来除了脸色稍微红了一点,完全没有问题。
真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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