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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歌仰起头,“等我上大学,阿太跟我一起去学校。”
傻孩子,哪有老人跟了去的。林宜修用手帕抹掉小毛头的泪水,“好。”
“不会很久,再过几年就可以了。”
“好好。”
徐家的事情定下来,方辉七上八下的心也定了。
“你妈又怎么了?”安歌泛红的眼圈,让他想到院子里的闲言碎语。都说安景云为了有病的二女儿要委屈小女儿,果然孩子得自己带大的才亲,毕竟花心思跟没花的区别大了。
安歌摇头,“没事。”
方辉认真检查她的表情,“真的?”
“嗯!”
“那是你大姐还是二姐?”
方旭插嘴,“肯定是徐蘅,上回她还把毛毛写的毛笔字撕了,我看见她扔掉的。”他卷起不存在的袖管,汗背心里的小排骨身板一挺,“三哥,我们去揍她。”
方辉在弟弟脑门上轻轻弹了下,“用脑想想。我们打了她,最后倒霉的是毛毛。安阿姨的心偏到胳膊窝了,有什么办法。”
“要不离家出走?”方旭眼珠一转,出了个主意,“我们带上钱,一起远走高飞。”他说的钱是卖牙膏皮、干鸡毛和废纸的收入三毛二分,可以买三包辣橄榄,是“巨款”。
这确实是个可能有用的主意-少女时期的徐蓁离家出走过好几次,每次都是当天就找回来,但把徐正则和安景云吓坏了,生怕她真的再也不回来,连重话也不敢说。以至于徐蘅见样学样,也离家出走了几次。
“去去去!”方辉嫌弃地嚷道,“净出馊主意。以为毛毛是你,离家出走到租书铺?”
他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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