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砍一笼猪草背回去,做作业之前先得喂鸡喂猪。
当年安景云那批知青刚下乡也是这样,一帮十六七岁的小青年,
城里没有足够的工作岗位,叫他们扎根农村。不会收稻,莽撞些的一镰刀下去砍在自己腿上,
血淋淋的吓得赶紧叫赤脚医生来看。糊一腿草药,拖着脚,跟着老人小孩在田里拾稻穗。没办法,
不做没工分,没工分就不分粮,
要饿肚子。
“景云跟她家小徐厉害,
”说的人一竖大拇指,
“脑子聪明,又舍得出力气,不输村里壮劳力。养鸡也是一把好手,
春天孵二十几只小鸡,
别人家的发鸡瘟,
她家的就没事。每到割尾巴天天杀一只来吃,养得她家老大壮壮实实。”
“小的这个聪明,直接念四年级,省下的学费不说,早几年工作能多贴家里几年。别人家的女儿是赔钱货,养大了差不多准备嫁妆嫁人,她家这个小的等毕业才多大。”
有人驳道,“成绩好,多半要念大学,念完大学年纪也到了。”
大学对于农村孩子是百里挑一的事情。别说大学,读到高中毕业的都没几个。倒是知青出过不少大学生,有对比就有动力,不想种田就得考进大学。而农村长大的,早已习惯农活,苦归苦,熬熬也就过去了。
何明轩的父母也插过队,秦梅君更是不输安景云的铁姑娘,完全不接受失败的理由。
这会听完儿子汇报的考试结果,她脸一拉,何明轩自动过去跪在搓衣板上。
“同意你去徐家,是让你跟毛毛学习。你倒好,比她足足少十分。她多大,你多大?”
何明轩很想说,可我比第三名高十分。
不过这种话还是不要说得好,说了恐怕明天得带着青眼圈去学校报到,他识相地跪得笔直。
“笨鸟先飞。”秦梅君扔下一本《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7页 / 共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