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的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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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寻欢是个离不开酒的人,捡到奈奈的那天清晨他正要到镇上去打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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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住的地方离镇子足有二三十里路,镇上也只有那一家酒铺,生意很不错,去得早才有酒喝,若不是为了喝酒,他绝不会起那么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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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了奈奈之后,李寻欢每天都会起得早些,因为他得给孩子做早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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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之前,他已经很久没见过早饭长什么模样了,有时甚至午饭也不记得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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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雪交加的清晨,天还是灰濛濛的,李寻欢悄悄起来披了件厚皮袄,正预备生火做饭,却惊奇的发现一瓦罐稀粥正在热腾腾的炉火上煨着,桌上放了两个饼子,还有两碟咸白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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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环顾四周,土屋都被打扫得干干净净,干净得像是从未住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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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难想到这是谁做的,那么矮小的孩子,也就比灶台高那么一点,居然在这数九寒天,天都没亮就起来生火做饭,收拾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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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她人却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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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寻欢房前屋后里里外外地找了一圈,都不见人,她的足迹已被风雪掩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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恍惚间,他仿佛听见不远处传来一阵阵狼嚎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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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寻欢的心立刻提了起来,这种地方不单有狼,还有熊、虎——若非参客猎户,谁肯住在这种鬼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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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莫非……是了,家里的柴快用完了,她是不是进山里打柴?会不会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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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天雪地里,李寻欢愣是被吓出一身汗,厚皮袄都顾不上披,离弦之箭般窜了出去,高声叫道:“奈奈——奈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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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一点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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