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也就十来里路,沿着一条土路一直往东走,大概一个小时就到了。
如果是原主的话,这十来里路还真不算啥,毕竟她以前一天都能跑过去好几趟,早跑习惯了。
可丁颜不行啊,她是娇生惯养长大的,出门的话,一公里路都要车子代步那种,现在让她步行十来里路,还是顶着大太阳,简直要了她的老命。
更何况路还不好走,坑坑洼洼的,脚上穿的鞋子底子又薄,没多大功夫就磨的她脚底板疼。
其实陈家有两辆自行车呢,一辆陈瑞骑,一辆陈瑞爸爸陈忠和骑。
陈忠和在县城关完小当老师,爷儿俩都是有工作的,有辆车子,上下班方便。
不过,这会儿要真给丁颜一辆自行车,她也不敢骑,因为原主不会骑车。
看来以后要找机会“学会”骑自行车,然后再想办法买上一辆,要不然以后出门都是11路,她可受不了。
丁颜走走歇歇,走了快俩小时才到县城。
她有原主的记忆,熟门熟路的就找到了县公安局。
公安局门口有看门的,是个戴着老花镜的老大爷,正看报纸,听到动静,探头往外看,看到是丁颜,惹不起,又把头缩了回去。
公安局的人基本上都认识丁颜,看到她来了,远远的都躲开了,尤其是那几个年轻的女警,更是跑得比兔子都快。
丁颜,“……”咋跟鬼子进村似的?
一个年轻的警察从办公室里跑了出来,也不知道是本来就结巴,还是看到丁颜害怕,才说话说不顺溜,“嫂,嫂子,陈队长,陈队长他确实是出,出差了……”
话音刚落,就听到有汽车喇叭响,丁颜扭头一看,看到一辆绿色的吉普车朝着这边开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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