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千顺还在回味包子的味道:“爹爹,我还是觉得我们家的油条比小二狗子他们家的鱼好吃。”
宋百安哈哈笑:“好吃好吃,睡觉吧。”
宋千顺翻身,有些激动:“不知道新鲜的油条什么味道呢,听别人说新鲜油条可脆了,不是这种耐嚼的。虽然这种也很好吃,但好像吃吃新鲜油条啊。”
讲真,要在自己家炸油条,把宋百安全家家当都卖了,都凑不齐一锅油钱。
但去买油条,那就便宜许多了。
宋百安若有所思。
自己上一次买油条,就是去城里送菜的时候买的。
因为上一次是帮应天书院割蒜苗,割完拿工钱。
早就听说应天酒楼很火的宋百安,跟负责的人套近乎,要了个帮忙送菜去城里的活儿。
因为别人要么没名字,要么名字不好听,很难记,而宋百安的名字很好记,所以应天书院负责计数的贾宪记住了宋百安的名字,就选了他去送菜。
他比别的农人多干了一份活,多一份钱,他钱多所以才舍得买油条。
这一次,宋百安又在帮忙收菜。
因为蒜薹比蒜苗难收,所以虽然量没有上一次大,但人一样的多。
收菜一半,休息喝水时,宋百安看到贾宪又在拨弄算盘不知道算着什么。
这蒜薹宋百安也见过,就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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