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爆了它。
在运动中对同样运动的物体射击是很难的,更何况目标物还很小,但是我做到了。
这已经是我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动作,要说我做过那些任务获得的技能最有用的是什么,我肯定会回答枪法,没有之一。
我已经从枪长什么样都不知道、听到枪声还可能以为谁家在放鞭炮,变成点射小能手。
需要承认,环境能很大的改变一个人,我的很多技能都是在做哥谭任务时学来的,在那之后的任务陡然轻松。
咳,这话不客套,但民风淳朴哥谭市嘛,你总要学会融入的。正常任务中哥谭算是最高难度了。
而这也是我认为我能完成暮狼寻乡任务的一个重要原因。
但显然,我预估错误,暮狼寻乡并不是什么正常任务。
我给枪里留了一颗子弹,毕竟在暂时找不到其它武器的情况下还是给自己留有余地。
所以我只打爆了三个车的轮胎,还差一个没打。
不过没关系,这样也减轻了很大压力了,一对一总比一对多好。
罗根也趁机猛踩油门加大速度,试图冲过铁丝网。只可惜我的这番举动也激怒了对方,他们也开始射击了。
子弹如同流水一般从枪口倾泻而出,车这么大的一个物体是躲不开的,后车窗的玻璃已碎的干净。我开着治疗治愈其他人被玻璃割到的小伤口。
“如果有足够的子弹的话我能将他们都干熄火了!”我不禁握紧拳头,愤怒地低吼。
当然,这也是种夸张的说法。对方也是雇佣兵,肯定会躲子弹的,我射的再准对方一躲也不一定会打在致命位置。而没有一击致命,对方的反击造成的伤害就没有什么差别了。
&n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6页 /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