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威风。
但是没关系,阿托斯的伯爵身份已经被认出来了,他又成了这片领地上权力最大的人,能够主宰一切的人。
但是,但是……阿托斯回到庄园之后细细品味,又觉得好像不是那么回事。
镇长是第一个认出他的人,第一反应不是上来邀功,而是赶紧去报告伯爵夫人。
阿托斯:……原来连镇长都不爱拍他的马屁了。
镇上的人自不必说,都将“圣希刺克厉夫”当成了他们的精神领袖——虽然阿托斯听管家约翰说起,这个希刺克厉夫原本只是投奔到他庄园的骑士。
除了“圣希刺克厉夫”之外,镇长还对另外一个叫安德烈的家伙马首是瞻,说他是国王派来的密探,还说他的爵位至少也得是个公爵。
阿托斯心想:怎么感觉他在甜水镇什么都不是了?
庄园的人也都变了。
老管家约翰是陪他一起回来的,回来的一路上,约翰满口就光顾着提夫人了。
“这条路是夫人修的。”
“这片花圃是夫人带人开辟的。”
“庄园里的厕所和浴室是夫人命人新修的。”
“这大厅里的地板是夫人命人翻新的。”
“什么?地毯?夫人说地毯不卫生,都拖出去烧掉了……”
阿托斯胸口有如重击,不是可惜那些地毯,而是他当初那样草率地离开,竟然把自己的领地整个儿拱手让给了那个女人……
而那个女人,竟然也确实有这种能耐,给他的领地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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