厌我了,喜欢我一下吧,我其实不比路非明差的,我也有很多人喜欢。
只是,如果你能喜欢,那就更好了。
程潜微俯上半身,清凉的声线仿佛就贴着陶星纯的耳畔,在深浓的夜晚,愈发鬼魅。
“陶星纯,你要不要,考虑一下?”
不会后悔的。
“当初是你自己说的,我是你男朋友,怎么办,我记在心上了。”
我记在心上了,不能忘掉的那种。
他的声音很干净,很好听,好像充满了魔力。
女生所有的思考、想法、意识仿佛被抽空,灵魂也仿佛离开了身体,没有了记忆,也没有了思虑。
“我…”
她动了动唇,发现唇好像被粘住了似的,糯糯的,说不清话。
五年前,陶星纯为了摆脱掉王宏杰的纠缠,迫于无奈才说那些瞎话,当时的她其实很紧张。
她还记得那一会儿,手心里全都是血,还有汗,浓烈到令人禁不住皱眉的腥味混合在一起,早就分不清哪个是哪个。
不过才十四岁,压根就没有谈恋爱的经历,更没有谈恋爱的心思,只知道循规蹈矩的念书,更别提什么早恋,还是和打架斗殴的不良少年早恋,不过是因为王宏杰一而再,再而三地骚扰,到最后甚至发展成跟踪的地步。
她不得已,才拉住以一己之力单挑五个人,并且将那些小混混们打得完全无法招架的大混混——程潜。
她支支吾吾地撒着一眼就可以拆穿的慌,“这是我男朋友。”
后来,学校还因为这句话,流传出了更加过分的谣言,比如陶星纯和校外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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