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做点自己真正喜欢做的事情了。
比如说,赚钱。
是的,韩忆喜欢钱。
而且他还挺有天赋的,再加上王爷的身份,他很快就赚回来一座金山。
韩忆喜欢赚钱但不喜欢花,他日日就守着那座金山,就像是一头占据了金山的恶龙,甚至恨不得日日睡在堆金元宝上,要不是会被膈得浑身疼痛的话。
不过也因此好多大臣看不惯他,天天参他与民争利,好在他皇兄是个再英明不过的皇帝了,他没有听信谗言,而是把他派去户部尽情发挥自己的天赋。
对此,韩忆表示:他喜欢的是给自己赚钱,而不是给别人赚钱!
奈何,胳膊拧不过大腿,他只能老老实实给皇兄赚钱,争取早日把国库给填满早日解放。
日子一天天过去,韩忆从宫中一霸成为了宫中一大霸,不过很快他这个名头就要让出去只能屈居第二,因为小太子长大了。
韩忆心情有点复杂了,原来爱真的会消失。
再过段时日,他甚至连第二的地位都保不住,因为二胎长大了,那是比韩忆和小太子还要难缠的恶魔小子。
韩忆:习惯了,习惯了。
因着接连二胎都是臭小子,顾明珠十分想要一个女儿,尽管韩悯并不是多愿意顾明珠继续生孩子,不过他的意愿和顾明珠的相比并不重要。
但是有时候就是越想要什么就越是难以得到什么,接着两叁年顾明珠一直没能成功怀孕,无奈之下只得将小妹妹顾明珍接进宫养在身边一段时日解解馋。
顾明珍可是顾明珠一手带大的小妹妹,又活泼可爱得紧,就是韩悯也挺喜欢的她的,甫一进宫就连两个小魔王都比不过她,毕竟臭小子哪里能比得过香香软软的女孩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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