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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帅且有头脑,有野心又继承了家族优良基因那种美强惨(。
金发同学穿得倒是……也不算普通。
一件五颜六色的毛衣和浅色的牛仔裤,主要是混血感很强。
和景哥站在一起,像是那种“恭迎家主回归”的笑面虎富二代同盟。
现在……
这两位,现在要跟着他一块去和顺大王排队吃早点啊?
第64章 早餐
孟乐上了车,和秦景并排坐到后面的时候,还有种不太真实的感觉。
他今天收拾过才出门的,穿了件白色的帽衫配牛仔裤,白色板鞋。
是在他衣服里精心挑选出来的——兔兔外套他很喜欢,但也不能次次都穿。
上次和景哥一起去看电影那天穿了,这次再穿……不太好。
身上这件白色帽衫有点薄,也算新,孟乐每次都把它洗得很干净,很白。
昨晚上洗过澡,今天早上起来头发又睡变了形。
他起床之后煮上鸡蛋,趁着小电锅工作的时候,特地把头发又洗了一遍,拿吹风机仔仔细细吹好了造型。
这段时间的美妆博主也不是白当的,起码在给头发吹造型这一点上,孟乐觉得自己成长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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