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的证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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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岸沉默半晌,抬头看他,幽幽开口:“宋澜,你知道你现在前科累累,很难让人彻底信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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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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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澜:“……你曾经在纸条上给我写过你的家庭地址,海川市洪溪区百洛村圩达巷二十六号,我们刚到达洪溪区的时候,遇到了一群想抢钱的混混,我本来都已经快抱着你跑掉了,你却把我的钱包偷出来扔给了他们,害得我又和他们打了一架,把钱包抢了回来,这件事可以当证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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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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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岸头一点点垂下了:“……因为当时钱包里只有十三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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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那些混混看起来很凶,被抓到就可能会被打得很惨。\n\n\n\n',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