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了女主的才华——因为山上孩子多了,
他们想让女主在山上建一所私塾,
免费教孩子们念书识字。
……
后来彭晨才知道,自己穿进的是一本盗版书。
反正往事不堪回首,
彭晨也不想多提。
重点就是,她确实会书法。而且特别擅长模仿人的笔记。模仿笔迹倒不是因为她曾经穿成过相府千金,纯粹是因为每穿进一个新世界之后,她都会下意识的仿照原主的笔记去写字,以免穿帮。久而久之,就掌握了一门特殊的技能。
不过她最近几次穿的都是现代文,
毛笔字已经挺久没写了,所以她刚才说话的时候语气也不是特别肯定,只说自己试试。
但导演和道具组的负责人对彭晨倒是信心满满,一听说彭晨要试一试,就到处张罗着让人准备笔墨纸砚,又让人准备桌椅等。
一切准备就绪之后,彭晨走到了书桌前。
剧本上说大公主的书法是“清雅隽秀,飘逸柔美”,那应该是小楷比较适合,草书或者行书估计都不太适合大公主这种温婉的大家闺秀。
彭晨在书桌上环视一圈,最终挑选了一支出锋大概3-4厘米左右的狼豪笔,然后在清水中将笔头润湿,吸干水分之后再去蘸墨,最后舔笔刮墨。
桌面上已经摆好了一张褚皮纸,浅灰色,细横帘纹。
之前提到过,徐微尘拿到的是一封书信,所以彭晨提笔先写称谓,然后便照着剧本上的台词顺着从右往左写。一手小楷果然清丽流畅,舒展自然。
写好之后拿过去给旁边的导演和道具组负责人看。
两人互相对视一眼,异口同声道:“你看,我们就说你行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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