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箱被他打造成了哆啦a梦的百宝袋,每天都有佣人补充进去不重样的小零食。是珍妮小熊曲奇、或又是帝苑饼铺的蝴蝶酥,口味全都依着嘴挑的小朋友。
陆峥寒早将沈瑾玉的喜好摸得透彻,不动声色就能让嘴馋小狗能乖乖地跟自己走。
从前的沈瑾玉年纪还小,哪里能看透陆生的“险恶用心”。
可到底是吃别人的嘴软,拿别人的手短,沈瑾玉现如今才明白这句话的含义——
陆生这次可还真是胸有成竹。
他说走就走,这样干脆。
大门被缓缓打开,黑色的车子沿着深水湾的下山坡道一路开走。山林葱葱,车子只稍稍拐了个弯,就消失不见。
抱抱还在它的小狗窝里睡得很香。
沈瑾玉在窗户站了一会,又一会。
他觉得自己的脚板底有点凉,这才跑回床上去,乖乖地盖被子,闭上眼。
沈瑾玉这个总喜欢光脚在地上乱跑的坏习惯确实屡教不改。
但真要究其根本,大概也要怪陆生太纵容,过去每次见了小朋友赤脚乱跑,就总习惯性伸手将人抱起来。陆峥寒近一米九的高个子,身长挺拔,手臂和胸膛的位置放一个小朋友也正正好。
沈瑾玉高高兴兴地窝在陆峥寒的怀里,挨一些不大不小的教训。
左耳进,接着就右耳出。
他又不傻,当然分得清陆峥寒哪句是真生气,哪句又是装腔作势地来吓唬自己,所以他才借故撒娇,刻意纵容着自己这个臭毛病。
他爱黏着陆生的毛病是被陆峥寒本人手把手惯出来的。
沈瑾心里很清楚,自己是舍不得陆峥寒的。
这毫无疑问。
就像上次那场“醉酒意外”,他慌张的从来不是那些亲吻越了界过了火。这不重要,完完全全的不重要。他担心的,从来都只是他们的关系会就此变质,陆峥寒会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和他疏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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