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金招娣迷迷糊糊地跟着他,上了他的车,跟着他回了家。
她从小到大,哪里懂得男男女女之间的事儿,身子给了谁,就得跟着谁一辈子,只是这些主意,她仅仅放在心里,她以为陈建词都懂,他总是懂那么多,连美国总统叫什么名字都知道,她发自内心地崇拜他,仰慕他,爱他。
她每周末都去陈建词位于城东的小公寓住,技校在胜利路上,离着城东要转两趟车,她拿着一只布包,坐在公交车最后一排位置上,随着那车子上上下下的颠簸,心里总是充满了希望。
陈建词白天几乎不在家,那个五十多平米的小公寓,简直就是她的天堂,她爬高蹲低,把窗户和地板擦得比镜子还亮,灶台上永远都有一盅正在嘟嘟冒着香气的鸡汤,阳台上晒着洗得干干净净的衣服,餐桌的花瓶里插满了含羞待放的鲜花。
陈建词深夜回来,她都假装睡着,听着他窸窸窣窣的洗漱声和换衣声,心里就像是午夜涨潮的海水,汹涌,难以自抑。
金招娣付出了自己的一切,安安心心躲在陈建词身后,她以为她要守很久才能见月明,谁知道三个月后,陈建词就开始带她出去见人。
带她去公司坐班,带她见朋友,带她去出差,带她去办事,让下属喊她“嫂子”,甚至有一次,他晚上在父亲家吃饭回来,告诉她,已经把他们的关系告诉了父亲,他搂着她,温柔的眼睛里含着水,含着雾,他说:“做个乖女朋友,待在我身边就好。”
金招娣沉浸在幸福里,她主动送上自己,拥着陈建词吻他,陈建词接吻从来不闭眼睛,金招娣偶尔睁眼看见他,他总是一副淡然的神色,细细品味她的每一个动作。
可惜幸福的时光总是短暂,一周多前,金招娣在周三的晚上去了一趟陈建词的公寓,她年纪小,书看得也不多,心里并没有“查岗”这种词儿,临时过去只是因为约着同学逛街,逛着逛着就逛到城东来了,天黑后,同学说要回技校,她难得显摆一回,仰了仰下巴,说是要去男朋友家。
同学脸上写满了羡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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