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来越多而步步升高。
沈暮今天的工作就是,跟着明星。
今天是明星演唱会第一天,两万人场子坐满的水平,万一出岔子,赔钱就要赔掉数千万。
明星叫做赵余舜,是这两年新出的一个顶流偶像。
沈暮接下这单之后还搜索了一下。
他演过几个偶像剧男主,演技平平,只拿过一个水分极大的奖。
唱歌的唱功还行,但钟情于自作曲,有些辣耳朵。
只有一张脸算得上不错,五官无一不精致。
但和看惯了钟明初这样的正统帅哥,又经常看到明锐那张混血惊艳的小脸。
沈暮实在不觉得光靠这样的一张脸,就可以让人耳聋眼瞎到数个单曲播放量超越老牌歌手拿到第一,演唱会门票瞬间卖光的地步。
等她到了那个明星的家楼下,离约定好的时间还有三分钟。
沈暮就靠着栏杆给经纪人发消息:【到了,在门口。】
对方秒回了句:【[ok]】
然后就让沈暮等了半个多小时。
沈暮不知道是他们行业的习惯还是怎么,总之她觉得很奇怪。
既然要等半小时,为什么不直接说一声呢?
何况迟到原因竟然是赖床。
赵余舜走出门,就看到倚在树上一脸冷漠的沈暮。
他挑剔地打量着沈暮,目光在她脸上盘旋了一会儿,朝经纪人发火道:“让你给我找保镖,这么细胳膊细腿,你当是找相好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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