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只剩五个碎块,费力敲去表面的岩石,卫诩打开制作栏查看自己的收获。
这五个碎块里,其中有3块是做锅需要的【石头】,还有2块是先前拿来制作斧子和稿子需要用到的【燧石】。
虽然不及想象中那样辛苦,却也是个力气活,为了烹饪锅,卫诩干劲十足地瞄准了其它岩石。
脚边的石头逐渐增加,燧石也收获了不少。忽然随着“叮”的一声脆响,眼前一块岩石应声开裂,表皮之下金黄的光芒一下子晃到了卫诩的眼睛。
这是……一块金子?
卫诩有些惊讶,不仅仅是因为这宝贵的金色光芒,更重要的一点在于——它太大了。
几乎快有掌心那么大的一块黄金,刚一入手便被它的沉重惊到,这么大一块恐怕得有四五斤了吧?
要是能把它带回去,简简单单卖个几十万上百万的,自己岂不是发达了?到时候快乐水喝一瓶倒一瓶,出门买烤鸭只吃皮不吃肉,家里还要装两台空调,一台制热,一台制冷,俩空调对着吹,看看哪个劲儿大。
虽然回去的方法还完全没有眉目,卫诩却已经畅想起了未来美好的前景。
然而还没兴奋多久,抓在手里来回摆弄的金子就露出了端倪。
这东西,怎么用指甲划不出痕迹呀?
虽然作为一个很有自知之明的穷鬼高中生,在他这穷酸的一生中除了母亲当年结婚的金戒指外再未见过此种昂贵的金属。但书上学到的知识却很明确地向他指出了黄金的硬度——是可以用指甲划出痕迹,用牙咬出缺口的程度。
然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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