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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一路拼杀,又不得不在狗群的追逐下跑到这里,一路上连个能说上句话的人都没有,此时自然是一头雾水。
“妈的,”林景天气急败坏,“有人想害我,要不是前些天用宝贵的金斧头换来了消息,现在我连准备的时间都没有。”
宝贵的金斧头……这个形容词卫诩就当没听到。
“特立告诉你的?”
“对,你怎么知道?”
卫诩没有解释,转而说道:“所以这就是你急需长矛的理由?我还以为你做慈善呢,那几样东西都肯往外拿。”
林景天则是十分无奈:“没办法啊,我现在发展蒸蒸日上,还抢来这么多新人,自然有人看不惯,但我真没想到,对方居然能把座狼引过来,这纯纯的反人类啊。”
谈话间,一名身材高大的男子忽然顶上,手中长矛如闪电般刺出,迅速结果了几头猎犬的生命,其实力令卫诩不禁侧目。
“厉害吧?这是我们团内的最强战力,我们都叫他胖虎。”
这是什么鬼名字?卫诩一阵出戏。
但这人的战斗力确实强悍,巨大的力量甚至能用长矛将猎犬挑飞。
卫诩怀疑对方的力量倍率最起码也有1.25,同样的长矛在他手中就是用得更好,杀起猎犬来像是摧枯拉朽。
收起提灯,这里有林景天那把武器的光芒就够了,卫诩也加入了击杀猎犬的队伍。
此时在场的众人已经没有退路,四周涌来的猎犬俨然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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