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没有这份教育方案,孩子也能靠自己的努力考上非常好的学校,而且相比父母的安排,他更尊重孩子的意愿。”
原告律师:“这是乔女士名下的住宅、别墅、车子、游艇,如果孩子跟乔女士一起生活,他的生活条件会非常好,而季先生婚前只有一套三居室、一套两居室、两间商铺、一辆车子,两居室已经转到唐小姐名下,商铺卖掉了一套,车子也报废了,那套三居室已有十四年的房龄,孩子若是跟季先生生活,生活条件会直线下降……”
……
双方你来我往,乔善美始终拿钱、拿母子连心说事,季辛杰则拿他和孩子的感情、身体健康说事。
众人听得也很纠结,一边是钱,一边是情,怎么选?
说到德行,两个人半斤八两,谁也不比谁好。
终于,双方辩论完毕,齐齐看向法官。
法官看起来也挺为难,毕竟夫妻双方在婚姻中都存在重大错误,原告可以给予孩子优越的经济条件,被告却更能满足孩子的精神、情感需求,怎么判?
这时,季辛杰的律师开口了:“审判长,季先生从小恒出生开始就很尊重他的意愿,此次他与乔女士离婚,受到影响最大的就是小恒,他强烈请求小恒出庭,现场征询他的意见,不管小恒决定跟谁他都接受。”
来了来了!
最重要的一关来了!
乔善美反应激烈:“乔辛恒还没有年满八岁,依照规定不能出庭。”
季辛杰道:“小恒还有一个月就年满八周岁了,而且他从小到大就很有主见,最讨厌别人安排他的人生,我希望你也能尊重他的意见,不要让他过后怨恨我们。”
乔善美的律师:“规定就是规定,不应该改变。”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 /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