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闪到了他身后,故技重施,又是一脚。
“屁股向后平沙落雁式”此等失传已久的江湖绝学再次重现人间,罗恒这次用的力量稍微大了一些,几乎将陈胖子给爆菊了,这胖子咿咿呀呀地躺在地上,脸色酱紫青白,竟是再也爬不上来了。
在场的人,无不倒吸一口凉气,瞬间反应过来了,这个叫罗恒的年轻人,哪里是个低眉顺眼、逆来顺受的鹌鹑,而是个惯常于扮猪吃虎的狠角儿。
一帮子中年大叔本来想上去解救陈胖子的,却被罗恒一个眼神扫视所慑服,竟是踟蹰不敢向前。
他们可以发誓,自己绝对不是那种胆小怕事的人,但他们也可以发誓,活了好几十年,从未见过这般可怕的眼神——冷静、嗜血、没有一丝人味儿。
这一刻,他们面对的不似一个人,而似在一头长满荒草的原野间巡视的雄狮,一头在山林里幽寂的月光下俯瞰的大虎。
仿佛这样的男人,天生就该站在食物链的顶端,凛然巍峨,不容冒犯。
便是叶灵儿也动容不少,以她的家室和身份,她已经见过不少优秀的男青年,其中不缺乏一腔山河锦绣的凤凰男,更不缺乏家世优渥、教养良好的贵家子,然而她始终觉得这些极为优秀的男人,身上走欠缺了点儿什么东西。
以前一直想不明白,现在倒是略有所悟。
这种东西,便是野性!
作为一个雄性生物,天生就该有的,为了繁殖和捍卫领土而必须存在着的,野性。
此刻的罗恒,便是狂野得很,如一坛最烈的老酒,荒原上最狂野的风。
他跨步上前,将陈咬银踩在脚下,极为认真地补充:“胖叔叔,现在你还觉着我在逗你么?”
陈咬银吃了这么大亏,也看出来了罗恒是个练家子,本来心里也不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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