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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在他身后一言不发的常远,从小在历宅长大,自然知道历临的书房就在他的卧室里,这时见他往回走,明白他是醒悟过来了,轻笑一声,有点自家弟弟初长成的感觉。
来到二楼的书房,一切还是老样子,红木桌椅,黑色真皮沙发,角落里的巨大绿植,焕发出勃勃生机;墙上悬挂着历老爷子亲笔题写的字,《初》。
历临站在偌大的鱼缸前,看着里面游来游去的超级朱血龙鱼,有些感伤,“这朱血龙鱼,是我二十岁那年送给老爷子的生日礼物,十年过去了,它还是那么艳丽,那么凶残。可是,无论它怎么蹦跶,也逃不过这三尺见方的地儿。”
常远没搭话,而是静静地伫立在那副字前面,仿佛还能看见当初历老爷子挥毫泼墨的场景。
他记得清清楚楚的,历老爷子说:“常远,你虽然是管家的儿子,可我从来没有把你和你的父亲当外人看过。当今社会有能力的人很多,只要出得起价钱,有很多人可以为你效劳卖命。知道为什么我一直重用你的父亲吗?那是因为你父亲的心思清明,本性纯良,不是贪念重的人,这样的人一旦交下了,就是一生的朋友。你很像你的父亲,伯伯对你没有别的要求,只希望你在历临成才之前,帮他守住这份家业即可。你能答应伯伯吗?”
历远山睿智的眼里满是悔恨、孤独,这是一个已经迟暮的老人殷殷的期待。
望着老人期待的目光,他说不出拒绝的话,历老爷子没有拿救命之恩压人,只是以一颗父亲爱护孩子的心与他对话,他只能答应。
历老爷子放心地笑了,随即写下这个《初》字,意欲提醒他不忘初心。
当时他大学刚刚毕业,在国外已经创建了自己的公司,因为父亲从小的叮嘱,因为历老爷子的救命之恩,更因为历家的真诚相待,他把公司交给职业经理人打理,自己义无反顾地回来了。
他身上的担子很重,历临不争气,他只能挑起当大哥的责任,帮着守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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