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宜华只是亲他几下,哭什么呀?还没完没了了呢?
宜华昨天回家后没有告诉爸爸妈妈幼儿园发生的事,可是她告诉枫哥哥了,枫哥哥比她大三岁,上学前班了,长得非常帅气,有好几个小女朋友。
他听宜华说完,精明的头脑转了转,要想个办法啊,妹妹被欺负了,这可不行。他是大孩子,爸爸不允许他欺负比自己小的孩子,可是…..
有了!他是男孩子喜欢看武侠小说,那里面经常说一句话: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当时他还不明白是什么意思,后来在一个新闻上,看到一个外国人被抢劫,牙齿还被打掉两颗,后来坏人被抓住了,抢劫走的财物也拿回来了,坏人也被处罚了。
按常理说这件事应该到此结束吧?不,那个外国人用生硬的中文一字一顿的要求:“《圣经》上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你们中国还有句俗话,以其人之道还之其人之身,意思是一样的。我的眼睛没有受到伤害,可是我的牙齿被他打掉了两颗,为了公平,我要求把他的牙齿也打掉两颗。”
后来,法官真的判定在不打麻药的情况下给这个坏人拔掉两颗牙。
这件事一时引起了轰动,上了报纸,上了电视,他牢牢记住并懂得了这句话的意思。
宋枫看着宜华期待的眼神,是那样信任他这个哥哥呀,他怎么能不为妹妹出谋划策呢?
“有句话叫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意思就是人家怎么对你,你就要怎么对人家,明白了吗?”宋家小公子一板一眼地教育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