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背靠在夜明君身上,借助仙人的体温驱散了几分夜的寒意,这才第一次在人前回忆当年之事,
“你既然认识老王应该也知道,对我们而言,一本书几百万字是常态,两到三年能写完已经算是快的了。《白鹿青崖行》我写了两年,可能在仙君看来不过是眨眼就过的时间,却是我大学生活的一半。那时候,室友要么参加社团活动为未来奋斗,要么成群结队玩乐享受人生,而我,在创造任青崖。”
那时候不能放弃课程,因为必须保证将来还有工作这个退路,每次一有空闲时间便是回到寝室坐在笔记本前开文档。现在想想,没有女朋友也是理所当然的吧,毕竟根本没有去认识旁人的时间。
没想到再提起这个话题心情居然还算平静,纪陌估摸着自己真是被夜明君给磨练出来了,放任自己将头靠在仙人肩膀,仍是淡淡道:“所以初见时他将我称作父亲也不算错,毕竟,我的确是把自己的时间和青春都给了他。”
那天纪陌做了一个梦,梦里那最为在意的白鹿一直在叫着自己,他毫不犹豫地就寻着声音找了过去,睁开眼时便已身处妖洲的茫茫雪原之中。
然后,通体洁白的鹿妖踏雪而来,满是无害气息的眼眸惊异又好奇地瞧着他,一举一动都和他想象中的角色一样。
“年轻人难免会热血一些,那时候我刚到这个世界,发现这里被我们创造的角色搅得一团糟。就很自不量力地想,我是作者啊,角色们造成的烂摊子当然得由作者来收拾,我的主角又是性情温和乖巧听话的草食系动物,在我的引导下他一定能变成最强者平定天下,结束这个乱世。”
现在回想起当时的幼稚想法,纪陌的神色唯有一丝淡淡的嘲讽,没去细细回忆那段时间的经历,只是尽量保持平静去陈诉事实,
“有了我的情报,任青崖收服了北部所有天人,妖洲也一步步壮大起来。可是,我忘了,这已经不是我写一段话他动一步的角色了,伴随接触到的天人越来越多,他开始了解其他世界的知识,慢慢地,也对我有了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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