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一旦灵气用尽便会快速泯然众人。要么成神一本吃半生,
要么安心写套路文靠量取胜,又或者,二者都做不到,平白蹉跎了时光,年纪大了又没有工作履历,只能托关系寻个工作混日子。
“你要明白,这是一个如果混不出头,即便干了几年,相亲时依然连个基层上班族都不如的职业。”
纪陌仍记得深黑第一次听见自己目标时做出的警告,可那时,少年的他只明白了一件事——写手需要时间积累,他必须从现在开始为未来做打算,只有这样他才有余地去失败,才能根据现实情况调整自己,也更可能获得成功。
一切冷静规划都是为了那一点也不理智的梦想,这就是最初的纪陌,虽然只因觉着好玩就顽劣地给自己取那样羞耻的笔名,满脑子都是不靠谱的期冀和幻想,为了这个周围人认为不切实际的目标,他终究是强迫自己脚踏实地一步步走了下去。
“因为我喜欢!”
默默回想着自己打下这一行字回复深黑时的表情,纪陌无声地笑了笑,当真是世上最没底气的理由,也是最令人无法抗拒的理由。
那现在呢,他喜欢夜明君吗?
喜欢啊,那样温暖明亮总是疼惜着他的仙人,从一开始就很喜欢。
是啊,喜欢,成功的概率不是零,对名为纪陌的人而言,只要这样,就足以付出一生去追寻。
酒精麻痹了试图保护自己的理智,也让他暂时忘却了疼痛的警告,撇开一切现实和对未来的揣测,这是纪陌第一次直面自己的内心,一时冲动也好,醉后失态也罢,他知道自己必须趁现在疯一回,不然等身上的热气散去,一定不会再有主动抓紧希望的勇气。
“宋先生,我要怎么做才能令夜明君领悟你所说的感觉?”
轻轻将这句大胆的话问出口,纪陌虽在询问,内心却已毫无犹豫。不论他手里握着的是红线还是遛狗绳,既然到了他手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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