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此而已了。
陆家一共三个孩子,想攀附他家的,都会去讨好他哥,想谈天说地的,都会去注意他姐,而陆汀,这个平平无奇的私生子,也只能被用于表达亲切,说好听了是个人人都疼的小孩,说难听了,就是个模样讨喜养尊处优,随时可以逗一逗哄一哄从而展示爱心的小狗。
陆汀并不想要那些爱心。
他知道那都是拴在身上的气球,而充当绳子的,正是他自己有时都恨不得割断的家庭。
或许这也正是为什么,他在相亲的时候收到那么多殷勤,听着“最优秀”的alpha们对他信誓旦旦地畅谈婚后种种美好人生,却会头晕目眩,忍不住跑到厕所把吃下去的那点青菜沙拉全都吐了出去,之后看着窗外茫茫黑雨,横生出跳下去的冲动。
有时候陆汀愿意承认自己缺乏自信,在这点上他比舒锐差上很多,面对那些光鲜,他知道不是自己的,所以也不想要。
然而这次却有些不同,站在普索佩雕金砌玉的大厅里,陆汀没有感到太多恐惧。至少比以往的每一次都有所减弱。他身旁就是邓莫迟,邓莫迟一次都没来过,却丝毫不显紧张,冷眼看着长长的红毯,以及红毯上迎来送往的人,就像看着第四区那些他没兴趣去捡的废铜烂铁。
就在前一天,陆汀叫来自己的理发师,把他的头发剪短了些,也给自己的发根补了色。而西装则是早就定制好的,陆汀也说不清为什么,订秋装的时候他就依照估测的尺码多加了两套做给邓莫迟的正装,藏在他的衣帽间里,好像很笃定,它们总有一天会用上。
而今确实也没落在家中吃灰,纯黑的一套戗驳领西装,配上雪白衬衫、暗纹领带,本就样样精秀,但却只是把美感刻板地浮于表面,唯独在邓莫迟身上才能撑起一副活生生的骨。尺码确实是正合适的,尤其是那把腰,微微收紧的设计似有似无,却让陆汀看得挪不开眼。他开始后悔早晨帮邓莫迟梳发型了,想的是三七分,上手却没有梳得太规整,那些漆黑的碎发反而和邓莫迟的气质更搭,再加上一副细框眼镜,又不像他,又着实是他,惹眼得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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