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道。
邓莫迟从后面看着他,细细地看,抬手把那件皱成一团的衬衫摘下,那副蹭红的后背就完完全全地露出来,还有臀肉上自己的指印、玻璃上那弄湿的一小摊……
而陆汀双手无措地放在窗上,五指张开,甚至无法回头看他一眼。皮带系在脖子上,好像把某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也压住了,陆汀有一个盒子,悄悄把它们藏起来。
邓莫迟的心忽然变得很软,从未有过的感觉袭上心头。陆汀总是这样,自己都是懵懵懂懂的状态,还要带给他新鲜的感觉,每种都还不一样,让他有时摸不清楚,也会担心,自己是否连记都记不住。事实证明遗忘是艰难的,以往的每一种,他现在都能从心里某处清楚地捡出来,再忆起当时的感受。
这恐怕就是所谓的移情,用了那么多技术,在第二代人造人身上植入的功能,现在却这样自然地出现在他这个来路不明的后代的身上。如同此时这种浓烈的,混合珍惜和爱恋的难过,陆汀没有表达,无论是语言还是动作,但它充斥这个房间,邓莫迟感觉到了。
所以情感这种物质——它当然不能算是物质——那它是什么?神经递质里的电荷?荷尔蒙和多巴胺的作用效果?还是心里的空洞。那它真的可以跨越寻常维度吗?
谁能说清啊,如果回答是“神”,那也未免太可笑了。正因为神也不懂,才造出了人。正因为人懂了,执意去吃伊甸园里的那颗苹果,才双双落回地面。换一个角度来说,人才是神的真身,神就是人给自己找的借口。
可以确定的是,有时候感受比理解更重要。邓莫迟跟着自己的感受,按了按左边胸口,挨到陆汀身后把他搂住。这就是他现在唯一想做的事。
用力搂紧的那一秒,陆汀就像只一脑袋撞进窝里的小动物,抖了一下就全然放松下来,软在他怀里。觉得西装碍事,邓莫迟就给自己脱掉,衬衫剩下的几颗扣子解起来麻烦,他就粗暴地扯下去。皮肉相贴的感觉是柔嫩的,温暖的,刚才分开,就是冷。这个结论,邓莫迟又记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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