笙这小子,眼光不错。
蓦地回过神,我在心底嘲笑自己,这都到了什么时候,居然还有心情在评判丈夫的审美。
“我知道,我知道我们已经分手了,也知道你的出现是理所当然的。但是,如果你对我们的过去有所了解,你也会像我一样,对他突然提出的分手感到遗憾。”她说话很有条理,明明是这么没有逻辑的一番话,却被她说得顺理成章。
在差点被她说服的那一刻,我突然意识到,她实在是太会洗脑了。她是前任,我是现任,霍笙是我的丈夫,为他们的分离感到遗憾,这科学吗?
难道在她眼中,我是天字第一号大圣母吗?
为了让这对话愉快地继续下去,我决定忽略自己心中翻涌的白眼。
“那你今天来找我,究竟是想怎么样?”我无奈地问。
她还是没有回头看我,我不得不怀疑,莫非在她眼中,我只不过是一个打酱油的女二号,而她才是故事的中心人物,于是,她只需要沉溺在自己的角色中就足够了。
这样不正常的人,并不罕见,比如傅湘语就是其中之一,而曾初雅,是美化后的她。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我无条件相信古人的立场。
曾初雅埋着头,我更是看不清她的模样了,柔顺的长发在这会儿显得格外令人反感。
我再一次向天翻了个白眼,百无聊赖地低下头,拿出手机。
手机屏幕上有无数条推送,大多都是向从发的,她大概是在家里闲出屁来了,每时每刻都对我的动向无比牵挂。我有些想笑,但碍于现在的气氛,也不能表现得太开心,于是便憋着笑,一脸严肃地滑着手机。
“重色轻友!”
“见色忘友!”
“有异性没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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