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的是褚初母亲的尸检照片,虽然没有解剖,但对伤口以及一些可疑性的地方都拍了照:一张全身照,两张局部照。
致命伤是在腹部,凶器是一把普通的水果刀;除了腹部的刀伤外,左边的手腕和右边的胳膊上各有一道乌痕。
当年负责尸检的法医在报告上写下:疑似防卫性伤。
而在案卷上并未提及这两处伤痕。
为什么没引起注意呢?这两处伤痕明显是在扭打过程中留下的,当年的褚初只有十二岁,不可以是他,而唯一在场的另外一个人是死者分居多年的丈夫,他难道不是很可疑吗?庄笙对着照片研究地非常入神,只是越看越不对,脸上表情是真实的疑惑。
这么明显的疑点,当年办案的人竟然就这么放过了。
孟衍与庄笙挨坐在一起,伸长胳膊搭在背后的沙发上,看起来像把庄笙整个人圈住了一样。他头枕着沙发,懒洋洋扫了眼庄笙的手机屏幕,肯定道:
杀人的不是褚初。
庄笙神色一正,稍稍坐正了些,衍哥哥,你也看出来了?
孟衍嗤笑一声,轻轻捏了捏庄笙的脸,这么明显还看不出来,当你老公是吃干饭的吗?
这次被调戏的庄笙难得没有脸红,神情严肃地道:不,吃干饭的另有其人。
凝目望着身侧人满脸认真的模样,孟衍稍稍出了会儿神,然后轻声问道:你想怎么做?顿了顿,目光往照片上一扫。
光凭一张照片定不了他的罪。
皱眉沉吟片刻,庄笙仰头望向身后的男人,日记本。他的眼睛闪着亮光,像黑夜里闪烁的星星,神秘美丽而又能给人指引方向。
褚初的日记本肯定能找到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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