灿的玉米、干燥而晴朗的天空这是他对地球最初的记忆。
可哥谭不同,哥谭是一个极其复杂的城市,即使在联邦制的国家里,它的存在也足够微妙,毕竟不是每个城市都会隔三岔五宣布进入战争状态,炸断和外界联系的吊桥。
自从蝙蝠侠出现以后,这座城市似乎好了不少。
最直观的对比,哥谭现在犯罪是要进局子的,而克拉克小时候曾在收音机里听过新闻,哥谭市长发给了罪犯犯罪许可证类似的玩意,无政府状态时候哥谭会被分为绿区红区黄区,红区直接被疯子和无差别杀人犯占领。
人体实验、人口贩卖、生化改造这里百无禁忌,朝不保夕,但又处处都是机遇,总有人飞蛾扑火般地将自己扔进这座如同沼泽般无望的城市。
而布鲁斯韦恩简直是哥谭的所有物,如果哥谭有意识存在,那她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将布鲁斯韦恩划做自己的禁脔。
他的一举一动都能让人想起旧时代里的坏脾气少爷,举手投足间不经意就会带出那种黄金年代独有的颓废而又奢靡的意味,任何荒唐事放在他身上都不过分。
人们会用高标准去要求托尼斯塔克,用审视的眼光看待莱克斯卢瑟。
可布鲁斯韦恩?
噢,他可是哥谭的布鲁西宝贝。
那可是哥谭。
他看似很好糊弄,但如果你以为你真的摸清这个大少爷的脾气,下一秒,他就能挂着笑,毫不留情地翻脸将你赶出他的世界。
就像那双浅海似的眼睛,但只要仔细一看,就发现里面分明结着一层晦暗的冰。
他到底是怎么落得一个草包名声的?
克拉克正思考着该如何合理地向布鲁斯解释为什么他觉得布鲁斯需要休息,他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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