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他们都还记得玄旸。
那年,还是少年的玄旸坐在羽邑城墙上射杀糟蹋稻田的野兽,他拥有出众的技艺,给当地居民,尤其孩子留下深刻印象。
盛情难却,玄旸被那位叫仲溪的昔日伙伴邀回家,仲溪家就在广场旁边,是一栋干净漂亮的白坯房子。
晚饭刚吃完,外面的天就黑了,仲溪的妻子在案旁忙碌,小孩在院子里玩耍。
“你今晚在我家睡,我家有地方,我刚把房间里的火塘烧起来,等会就又舒服又暖和。”
“仲溪,我得走了。”
“啊?”
玄旸站起身,把行囊提在手上,他行动敏捷,还没等主人反应过来,人已经走向门口。
忽然又回过头来,没头没尾问:“我记得你家屋后有条溪吧?”
“有。”仲溪点头。
“我得收拾一下自己,好几天没洗澡,身上又腥又臭,可不能就这样去青宫。”
“旸哥,我记得你以前和青宫的覡鹭最要好,这次来羽邑也是要去找他吗?”
“是要找他。”
“秋天溪水冷呀,旸哥别急着走,我给你烧热水。”
“不用,我习惯了。”
玄旸大长腿步子迈得大,很快就从眼前消失,等仲溪发现案上放着一条漂亮的红绳项饰,项坠是颗玛瑙珠,连忙抓着它追出去,大声喊:“旸哥,你落下东西!”
“给你家小孩。”
那个高大身影从院门处一晃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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