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尤为刺眼。
只是一句玩笑话。姜昭昭想解释,在她肩上的手骤然收紧,力道太大,疼得她皱起眉。
“陈淮礼。”她抓住他的手,“你把我抓疼了。”
明明是瘦削的五指,怎么有那么大的气力,也许皮下不是肉骨凡胎,而是钢筋铁骨。
肩上的力道松了,姜昭昭的手还是抚在那处,不用去撩开衣物,也能想象到会有红痕,覆盖在光裸的肩上。她跳下了沙发,想去卫生间,听到陈淮礼哑到不行的声音。
“我不同意。”
他站了起来,白的发,白的肌肤,陈淮礼像是个雪做的人,那么脆弱,只要阳光一热烈,他就会被融化。
房内哗啦一声巨响,是他起来是带倒了沙发旁的小木桌,装饰用的小绿植被连根倾洒出,它赖以栖息的玻璃瓶更是被块块碎裂。
陈淮礼没有看到面前的玻璃碎片,他的整个世界都混沌模糊了,从姜昭昭说分手的那一刻起。眼前的景象被割裂,上一刻还在他怀中的人离他好远好远,她看着他的目光,是害怕的?
脑中有钝钝的痛感,不过这不重要。
他走过去,想要告诉她别害怕,想要和她说是不是自己做错了什么事,无论什么事,他都可以改正,他不能接受分开,那是将他的血肉从皮囊中硬生生掏出来。
可姜昭昭眼中的害怕更浓了。
姜昭昭的痛觉神经发育良好,被锋利的a4纸,图钉,美工刀划破肌肤时,血液流出时,眼里的液体大多也会一并冒出来。这是生理性的反应,人力是要做出许多努力,才能克制。
所以,陈淮礼的痛觉神经是消失了吗?
碎玻璃最为锋利,只稍碰到柔软的皮肤,就会深深刺进去。陈淮礼脚上的鞋不知到了何处,他赤脚走过碎裂的花瓶,每走一步,脚下的血色就蔓延多了一分。
“陈淮礼!”
许多话堵在喉咙里,只能喊出他的名字。
陈淮礼听话地停了下来。
实木的地板上,血液肆意浸染,为它变换了颜色,成了不伦不类的深棕。
“你流血了,你不痛吗?”
这一句他好像没听到,只是说:“昭昭,你不要怕我。”
姜昭昭几乎要晕血了,她闭了闭眼睛,可就是这么短短的一个瞬间,他就走到了她的面前。血迹蜿蜒,落到了她的鞋上,还有,姜昭昭低下头,看到她的手,这是真实的,供养人体的血脉。
她去拿手机,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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