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听你的。”
雾蒙蒙的雨丝淋在他的手上,他想起了遇见兰庭的第一面。
那时候,薛珩裹着一身的破棉衣,冰天雪地里,见着了一个小孩子,走过去,发现还活着。
他想,能这样活下来,也挺难得的。
现在想来,他自己还是个孩子,就带着一个半死不活的兰庭。
找了个算命的,给小丫头摸了摸骨,已经五岁了。
估计是吃不饱,看着不大。
薛珩索性就说这是自己的小妹妹,倒是很多人都信了,他们也就一直兄妹相称。
救活了兰庭,没什么钱了,他要赚钱,就跑去给人家干活,什么样的活计都做过。
兰庭就小小的坐在台阶上,看着他们赤膊干活,后来,这么混下去不成办法,薛珩就投了军营去。
那里什么三教九流的人都有,甚至有很多人,连自己的名姓年岁都不知,为了谋得一口饭吃,就投军去跟着打仗。
起初,薛珩将兰庭寄养在一户人家。
谁知背地里,他们对兰庭并不好,甚至还总是欺负她,薛珩和他们打了一架,自然是头破血流。
薛珩遇见了一个年纪大的兵油子,又瘦又好赌,不过不是大赌,油滑得很,大家都叫他万胡子,一半都白了,可他说自己才三十几许。
万胡子凭着一张油嘴滑舌,愣是让人在军眷住的那片,帮他们买了一小间院子,这样兰庭住在那里,也有照应。
薛珩也不觉得兰庭这样,有什么不好,毕竟他们一直都是颠沛流离的,能有个住处就很不错。
兰庭学着做汤面,也会学两道精致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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