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既要保护南久,还要躲避敌人布置的陷阱,谁走在最前呢?”
埃里克看了看队伍中的众人,说道:“约翰逊,队伍中以你我的身手最好,你走最前我走最后,南久居中,其他人的位置不变,沿着前一个人走过的足迹走,不要并行。”
约翰逊冷冷一笑,拿出雪茄来点上,虽然对埃里克的决策感到不满,但他没有勇气反驳——他深知埃里克的厉害,也知道埃里克在队伍中的威望,团长离开后,埃里克就成了剑虎的主心骨……
埃里克的心情也很差,他们已经在罗布山转悠了很多天,之前一直没有任何收获,而今冒出个虞景颜以及其同伙,居然神不知鬼不觉干掉了自己的两名队员……
“虞景颜,没想到你居然如此强大,看来情报并不准确,难道,你也曾是一名最为精锐的特种兵?”埃里克心道。
他可不知道,这些陷阱、杀人计,出自他的同行及老对头——冯全之手。
“把烟掐了,你探路。”埃里克认真地说。
约翰逊不敢不从,不情愿地掐掉雪茄后,随手丢在雪地里,然后拿着登山杖与突击步枪,开始探路。
约翰逊身后,是十五名剑虎的精锐,以及向导南久,来改则的时候,他们总共有十八个人,而今还没跟对方正面交战,已经损失两员大将,这让埃里克深感心疼——倒不是因为死了人,而是这一次,他就带了这么些人,实在经不起牺牲,更何况,直到现在他们还没找到那件东西的线索……
约翰逊谨慎地查看着面前的雪地,虽然他平日里吊儿郎当气焰嚣张,但论起真本事,这支队伍中除了埃里克,便数他了。
他比南久查看得更为仔细,速度却比南久要快一些,埃里克走在最后,不断留意着四周的风吹草动,他们已经经不起更多的伤亡。
十几分钟后,约翰逊抬手示意身后的队伍停下,并用登山杖从前面的雪地中分离出一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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