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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创作型歌手来说,版权比版税更加重要。
现在是只能靠卖唱片赚钱,但是以后就不一样了。
“我也不是没条件,你每年给我们写两首歌,我们按照市价来买,你看怎么样?”
陈健添虽然想要打造一个音乐乌托邦,但是他终究是个商人,而且也知道细水长流的道理。
一点也不压榨,怎么可能走得长久。
“可以啊,完全没问题,不过我创作歌曲要和歌手面谈,而且要预支一半酬劳,如果歌曲不满意,后续的一半就不用给了,但是我也不会再给这个歌手创作。”
如何最大化的利用系统,苏超早就已经想过了。
找个人过来,打开对方的个人商店,用对方付的钱买下商店里的商品,然后再卖给这个人。
作为一个中间商,专门赚差价。
他的规矩听起来有些奇怪。
但是陈健添见过太多稀奇古怪的创作人,所以并不觉得有多离谱。
而且,苏超现在就只创作出一首歌。
质量看似不错,可后续能不能维持这个水准很难说。
昙花一现的歌手很多,创作人也不少。
就目前来说,这些都只是约定,到时候怎么履行,要不要履行,都要看苏超到底能不能创作出不输于《再见》的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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