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强敌,一定要勇于亮剑!</p>
只有这样,才能获得最后的胜利。</p>
不然的话,绝对会被强敌碾压。</p>
以这群野狼为例,李富贵深信,一旦自己坐以待毙的话,结果绝对会很悲催。</p>
非要形容一下的话,不到十分钟,自己绝对会被它们吃掉。</p>
甚至,连渣都不剩!</p>
“我曹尼玛!”</p>
看着每一头野狼嘴里的哈喇子,清晰地闻着这让人作势欲呕的臭气,李富贵猛然发出一声暴喝。</p>
与此同时,李富贵还猛然向它们冲去。</p>
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p>
软的怕硬的,赢得怕不要命的。</p>
正是秉承着这些千古名言,李富贵才选择了主动出击。</p>
重点在于,李富贵这么操作,并不是蛮打蛮干。</p>
射贼先射马,擒贼先擒王。</p>
只有将头狼弄死之后,自己获胜的可能性,才会大大增加。</p>
其实,这就和打仗一样。</p>
失去了领导的部队,其实就是散兵游勇。</p>
面对着正规军的冲杀,这些散兵游勇根本就掀不起任何波澜。</p>
很明显,这样的正规军,都有着强有力的指挥。</p>
一句话,只有指挥得当,才能最大程度上,将队伍的战斗力发挥出来。</p>
反过来,要是直接打掉对方的最高领导的话,想要获胜,显然是多了很多胜算。</p>
实际上,主动出击,并想着弄死头狼,李富贵就是这么想的。</p>
想到就要做到!</p>
自动忽视周围的其它野狼,对准处于中间位置的头狼,手舞着这根钢管,李富贵就猛然向其扑去。</p>
李富贵的这个操作,大大出乎狼群所料之外。</p>
在它们的心目中,己方这么多狼,对方只不过是一个弱小的人类。</p>
因此,己方想要收拾这个人,简直是轻松的不要不要的。</p>
这还不算,在自认为有了轻松获胜的资本之外,这群野狼的心里,还泛起了小九九。&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 /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