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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眨了眨眼,昨晚睡得很舒服,我整个人沉在软软的被子里,挣扎了好一会儿,我才揉了揉眼睛,赤脚下来,踩着地毯去开了门。
林知恩朝我笑了下。
她今天穿了身浅灰色的毛呢连衣裙,从头到脚都是格拉夫的花园耳环,项链和戒指,这一身简直是贴着她纤细的身形打造的,柔软精致的裙子,闪耀漂亮的钻石,让林知恩看起来更加优雅松弛,完完全全名门千金的气场。
我有些不好意思,冲进了浴室,几分钟后我出来,林知恩已经在衣帽间替我挑今天的穿搭了。
一身,又一身。
我有点饿,又不好意思告诉她,林知恩让我几乎穿遍了柜子里的裙子,她的眼神罕见的多了几分兴趣盎然和狂热感,我觉得自己像是个被主人搭配衣服的洋娃娃。
“我觉得还是这身最漂亮。”林知恩扶着我的肩膀,让我看向镜子。
那是一条雾蓝色的裙子,衬的皮肤雪白细嫩,长卷发上戴着珍珠发夹,手腕上是细细的卡地亚铂金手链,就连脚上都是双珍珠白的高跟鞋,有股清纯柔弱,娇贵大小姐的感觉。
林知恩笑了,“小芙真的太漂亮了。”
我其实不太适应这幅穿着,出门很不方便。
可林知恩真的很喜欢。
她牵着我下楼,吩咐佣人递给我甜牛奶,我喝着的时候,就觉得林知恩一直在看我,眼睛甚至眨也不眨,露出微微的笑意。
我吃完早餐,原本想去医院的,但陆七夕发来了消息,她说她通过了律所的笔试,今天就要去面试了,希望我能陪她一起去。我把这件事告诉了林知恩,也跟她说,这身裙子我穿着不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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