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因为程时此刻低着头,露出光洁的额头,眼睫毛垂下好看的弧度,认真地注视程朝脚踝上的淤青。纵使程朝一个性取向正常的男人,也忍不住想到刚刚在xx书籍上看到的内容。
现在坊间流行的xx书籍,貌似就很流行握脚踝梗。
程时忽然用指腹碰了一下那处淤青,痒得程朝蜷缩起脚趾,险些踢到程时的那个地方。
“别动。”程时低声说。
程朝吓得额头上冒出一滴冷汗,庆幸于对方及时握住自己的脚踝。他想收回脚,又不好直说,便微微弯下腰,“哥哥,我疼。”
程时的声音有点哑,“揉开就不疼了。”
他找了药酒来,涂在指尖,用掌心托住程朝的脚后跟,轻轻揉动脚踝上的淤青。
程朝的脚后跟都比程时的掌心要细嫩,他清晰感觉到程时掌心处还有磨人的老茧,这是多年练武留下来的。淤青被揉动的疼痛不重却难以忽视,他腰弯得更低,几乎是靠在程时肩膀下,眼睫毛上沾着几滴泪水。
他咬着唇,克制着没发出声音,努力挺直背,想要看清程时此刻的表情,但泪水模糊了视野。
模糊的视野里,程时的脸,似乎与另一张脸,隐隐重合在一起。
程朝想的是,自己以前,掌心会不会也有这么多茧,否则在残缺的记忆里,是怎么使出惊才绝艳的剑招的。
*
度假世界结束后获得的记忆零零碎碎,其中有一块是关于他少年时。
掐头去尾的模糊记忆里,他似乎参加了一场试剑大赛,带着一把没有剑鞘的剑,用布条缠住剑锋,直到大赛结束,也未取下布条,却拿了当之无愧的第一名。
满堂花醉三千客,一剑霜寒十四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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