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只写明了雇佣时间等可以具体规定的条款,并未写清楚雇佣内容。严戈的公司里有一整个法务部门,这类合同对于专业人员来说可操作余地很大,如果陶祈中间动什么歪心思的话,单单凭这份合同就可以让他背上很大一笔债务。
严戈觉得陶祈是个性格单纯的小孩儿,不至于拎不清,但是保险起见,还是按照助理给的合约签订了。
陶祈对这个倒是没什么意见,他自己没什么有价值的东西,如果易地而处,指不定处处防着,还做不到严戈这样。
两人签订合同,拟定每月底薪五千,是基础工资,服务内容包括线上的各种业务,比如在微信群里和严家人聊天,或者接听电话等,这些都算在底薪内,不另加提成。如果需要陶祈陪同严戈见家人或者进行其它活动,则计算工作时长,按照每小时三百另外付钱。
陶祈对工资很满意,即便他整整一个月都不需要陪严戈在家人面前演戏,光是用手机聊聊天都能拿五千块钱。对于陶祈而言,简直再轻松不过了,跟躺着就有人送钱没什么差别。他甚至还考虑了一下,如果一直不需要另加工作时长,他是不是可以再去做一份普通的课余兼职,比如奶茶店小哥那种。
后来陶祈还是放弃了。严戈开的工资已经能让他负担基本的生活,甚至往家里寄钱也足够,再去打一份工有可能不好协调,假如严母又跟之前一样突然打电话过来,陶祈总不能说自己还在做另一份工作吧?那样严母肯定又怀疑严戈对男朋友不好了。
合同里暂定的工作时间是两年,这是严戈计划的理想时间,以后要么有了爱人直接解除合同,要么跟家里说分手了。合同里还注明假如陶祈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表现优秀的话,毕业后可以直接进入严戈的公司工作。
因为这个条例,陶祈特意去查了一下严戈的公司。他平时对这方面关注不多,上网一搜索才知道,严戈家是本省排的上号的富豪,说是豪门也不为过。
陶祈:
他在这个时候才想起来,之前严戈编造的他们相识的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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