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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云砚闭了闭眼睛,按着额头,一脸的生无可恋。
“……去买几本才子佳人的话本。”
小兵:“才子……才子佳人?”
小兵瞪圆了眼珠子,以为自己听错了。
周云砚清了清嗓子:“对,才子佳人的。”顿了下,补充了句:“不是我看。”
听起来相当的欲盖弥彰。
小兵像是听到了什么了不得的秘密,张了张嘴,应了声退下了。
望着被放下的帘子,周云砚哭笑不得。
家里的这只树精真是让他头疼。
他想起儿时回忆,自然也就想起来,最早是谁教血仙认字的。
是他。
晚上,周云砚回府。
血仙没在屋子里,而是赤脚坐在院子里的地荷花树上。
院子里的地荷花体积与将军府的没法比,树干不算粗壮,但却能稳稳的托住血仙。
血仙一只脚盘起,另一只脚垂下,来回的晃荡,手里还拿着个什么东西。周云砚看了眼,是一双鞋,黑面白底,尺码颇大,一看就是给他做的。
血仙看他回来了,手腕一转,鞋就不见了,作势就要往下跳。
周云砚也跟着心头一跳,将手中的书一扔,下意识的就奔了过去:“血仙!”
他似乎忘了,血仙是只精怪,就算从树上跳下来,也会毫发无伤。
血仙像是在配合他,衣袂翩飞,在空中放慢了速度,就像一朵粉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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