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里,微微一笑,并没有多问。
倒是余杏娣,第一时间跑到厂部去报喜,说老大难问题终于解决了,实在是费心费力巴拉巴拉。邀了一圈功,将丁砚夸得跟朵花似的,又把设备科也拉出来赞了一番,唯独没提叶美贤和何小曼的,仿佛从来没她们什么事儿一样。
但,有些人的存在感是天生的。在崇光厂,丁砚的存在感非常强,何小曼无须借助他的光芒,本身也一直是“风口浪尖”上的人。丁砚一来,果然是1
1就大于2,所到之处,总有人窃窃私语。
偏偏丁砚也不回避,每到饭点,就坦然地拎着饭盒子跟何小曼并肩去食堂。哪怕数日后他去了其他车间调研,这“毛病”也没改。
叶美贤不知是没发现自己是“电灯泡”,还是怎么的,每次也并不回避,而是跟两个年轻人一起吃饭,一起聊天。态度非常自然。倒让人一时搞不清,究竟是她加入了何小曼与丁砚的“团队”,还是丁砚加入了她和何小曼的“团队”。
直到有一天,一个有点儿愣的女工从他们身边走过,突然就呵呵笑道:“叶师傅,你当电灯泡啊!”
素来叶美贤为人清冷,旁人并不怎么和她亲近。这女工这么开玩笑,叶美贤自己也是一惊。但其实她脾气并不坏,浅笑道:“不好随便开小孩子玩笑的,小曼还小呢。”
女工也没当回事,嘻嘻哈哈地就打饭去了。
等到只有叶美贤和何小曼二人的时候,叶美贤才道:“别怪师傅讨厌,在你们中间横插一杠子。我看那书呆子有些一门心思的,你还小,就算有这苗头,也不能叫旁人说闲话。所以我才总和你们在一起。”
何小曼哑然失笑:“叶师傅,你这么说太见外了。我就喜欢跟你在一起,才不管有没有丁同学。”
谁不是打年轻过来的,这点儿小心思也蛮不了人。叶美贤微微一笑:“你不讨厌就好,至于丁同学讨不讨厌,我可就管不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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