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短木,伸长手臂越过桌面来抢,舌头打结。
“我早就,早就想问,你挂个这破玩意儿干啥。”
然后我像只野狗,为了护住那截被红线包裹的木头,疯狂反扑,将清晰的齿痕印在刘大壮的虎口处。一时间,大排档里尖叫四起。
刘大壮清醒了些,猛地甩开我:“你疯了?!”没控制住力道,我被生生甩下桌,疼得不行,水珠子趁机飙出。
我一边哭一边问:“刘维,你认真喜欢过一个人吗?如果认真喜欢过,就会明白,关于他的一切,都是珍宝。”
难得见我一张正经脸和可怜兮兮的模样,刘大壮默,嘴唇翕动片刻,最后什么也没说,自己干下一瓶啤酒。
也是在那晚,我才得知,他喜欢穗晚,并非在滨中图书馆一见钟情,而是多年前,他和这个女孩,也早已相遇过。
那时,他刚被亲生父亲找到,转进一家私立小学。这所小学离我和穗晚的学校很近,上下学都走同一条道,可世界说小不小,我竟从没和他遇上。
按照国际惯例,转学生刚来一般都会受欺负,儿时的刘大壮虽然壮硕无比,但都是虚胖,真正的战斗力兴许还没我强。他记忆里最冷的冬天,被小伙伴抢走零花钱只得走路回家。半小时的路程,在寒风里被冻成狗,中途下了雨,他跑进公交站牌下躲藏,是程穗晚伸出了援手。
她贡献了一张公交车票和自己刚买到手的宝宝霜。
“喏,你的脸冻得快破口了。”
直到现在,刘大壮还对诸多细节记忆尤深。包括他蜷缩在车站前,曾看见过的一盏坏掉的路灯。
“那时我就想,一定要强大起来。以后再遇见这个女孩,要为她撑起一座琼楼。”
男孩声音轻得发飘,我却听得一清二楚,眼睛一眯,就势缩在桌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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