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有距离。侬现在下车跑去,至少需要半个多小时晓得伐?”
跑半小时,总比空等下去,兴许不止半小时为好?左右思忖,拒绝了司机的好意,拔腿在上海初秋的夜晚飞奔。
人在投入的时候,容易忘我,有种心甘命抵的孤勇。正如那时,为了他一单业务,我便忘记如今的我,已非当年铜墙铁壁的我。
可,当我用意志力强撑跑了一段距离后,却忽略自己并不熟悉上海。出了巷子,面对这张四通八达灯火辉煌的网,我第二次腾升起无比渺小的感觉。
第一次,在美国。我跟随叶慎寻做助理,只为见岁月里的人一面,却看见他和穗晚相视而笑的画面。记忆中,我从未见那个男孩笑得如此不设防,于是,我忽然失去了到来的目的,走失在钢筋水泥的冷漠城市。
第二次,现在。我知道那个男孩,他在等我,可我无能为力。周边俱是匆忙的人群,和时间赛着跑,偶有几个肯停下,却也不知那家私人会所究竟在何处。
顷刻,我恍然大悟。怪不得,他一心只想叫管家……因为别人,找不到啊!
尤其,还是我这样一个,众所周知的,路痴。
“555,我迷路了。”
那头的魏光阴方接起电话,便听见程改改佯装的哭意。她说自己闲着没事儿,好心来送文件,可会所太偏,鲜少有人知道。
不知为何,这头立在秋风里的人,却忽地微微一笑。
合约不算特别重要,晚上大家要一起吃饭,到时送去饭店也未尝不可。可江风拂面的瞬间,程改改仓皇的声音,像一柄软剑,捅在他心口,将他的心脏扎出个窟窿,一时间像有许多话挣扎着要倒出来。他赶紧正了正神,问清她所处的位置,最终用看似浅表的一句话遮盖所有。
“五分钟后,抬头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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