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眼看人低的二房和三房来,大太太的态度一直都显得善意而公允,而越秀一那小家伙也挺好玩的,算得上是个靠谱不会拖后腿的。就不知道大太太愿不愿意让长孙和他这个越家养子厮混在一起了。
就在落霞去了约摸两刻钟之后,已经换好出门衣服的越千秋就听到门外传来了说话声。分辨出其中一个正是同年小侄儿的,他不禁轻轻舒了一口气,连忙快步出去,却见一身石青色衣衫的越秀一正在那期期艾艾地和周霁月说话。
惨不忍睹的是,小家伙说得都是些今天天气不错,风和日丽之类的废话……
“长安。”
越秀一扭头发现是越千秋来了,脸上不禁流露出了几许纠结,但最终还是规规矩矩上前弯腰作揖道:“九叔。”等看到严诩时,他又上去毕恭毕敬行礼,叫了一声严先生。
知道这铁定出自于大太太的耳提面命,越千秋也就不取笑他了,干笑一声便大手一挥道:“好,人都到齐了,师父,咱们出发!”
严诩见状不禁想起了自己当年,当下打趣道:“用得着这么猴急?你还没说想去哪呢!”
“去……”越千秋倒是听后院仆妇说过不少金陵名胜,可他又不是真正的小孩子,那些文人墨客,简而言之就是衣冠闲人爱去的地方,他实在兴趣不大。因此略一思忖,他就看向严诩道,“师父,我又没怎么出过门,还是你带路吧,我们三个要去金陵最热闹的地方!”
越千秋想得很简单,人越是多的地方,越是能看出一个时代的缩影!
然而,带着侄儿,萝莉在侧,最终来到了地头时,越千秋终于意识到,让严诩这种人带路挑地方,那是多么不靠谱的一件事!
此时此刻他们身处的地方,倒是一座酒楼上布设雅致的一间包厢,问题是,临窗的地方正传来阵阵喧闹,那噪音之大简直不逊于后世的各种体育场。问题是,这下头不是在比赛蹴鞠,又或者斗鸡遛狗,而是……在,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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