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人去了养着狮子的院子,她则是跟着温归远去了隔壁的鸵鸟院。
“我曾看过后汉书,里面言及鸵鸟颈及身、膺、蹄都以橐驼,举头高八/九尺,张翅丈馀。”路杳杳抬头,惊讶地说着,“但这鸟却又有些奇特,脖颈连着头都是粉红色的。”
这只被进贡的鸵鸟体型硕大,羽毛光滑而苍色,全身羽毛整齐服帖地贴着皮肉,但尾部和翅膀上又长着白色的羽毛。
“这只鸟听说可以吃铜铁?”路杳杳好奇地接过黄门递来的小竹竿,长长一根,最上面吊着一块肉,可以越过栏杆,递到鸵鸟边上。
“折子上是这么写的。”
“啊。”
鸵鸟吃肉的力气大,路杳杳竟然直接被扯了过去。温归远眼疾手快,一手抱住她的腰,一手接过竹竿,手腕一抖,很快就把肉甩了出去。
“太危险。”他低头,严肃地说着。
路杳杳也吓了一跳,讪讪说道:“这鸟看着细脚伶仃的,力气也忒大了些。”
“这些都是猛禽野兽,有些长相虽然可爱或者无故,却也不能被它们迷了心智。”温归远把人带离鸵鸟的院子,细声说道。
路杳杳突然抬眉看他:“是啊,长得好看的就是不能信。”
温归远语塞,突然觉得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便又干巴巴地解释着:“倒也不全是。”
“比如呢?”路杳杳抬眸,露出一双秋水剪瞳,笑脸盈盈地看着他。
若是一直温柔的人一点露出一点肆意娇气的嚣张,连眼底都多了点生机光亮,让人移不开眼。
“比如我。”温归远看着她,不由低头,借着树荫在她唇边轻轻印下一个吻。
路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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