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她刚回国的时候。
彼时她初入社交场,见过的男人都拜倒在自己的石榴裙下,便不知天高地厚起来。
她以为宋广闻是只漂亮狐狸,就生出些逗弄的心思。
毕竟好的狐狸养好了,也能当条看门狗。
“怎么,堂堂宋二爷竟然玩不起么?”她把吸管从果子露里抽出来,故意一甩,溅了两三滴在男人的手腕子上。
宋广闻眸光深沉,手里握着折扇,回的倒是斯文:“丁小姐说笑了。”
“不过游戏一场,怕了?”女人的语气是极媚的,眼波流转。
如果时光可以倒退,丁绍芸肯定会恶狠狠抽自己两个大嘴巴子:让你嘴贱!让你撩人!
这个男人根本不是什么狐狸,更不是什么看门狗——他分明是条蛇。
不仅如此,还咬了她一口。
毒入肌理,至今难忘。
作者有话要说:大概这就是玩火者必自焚吧(狗头
☆、琉璃锁(5)
“水冷么?”宋二爷把枪筒擦得锃亮,方才温声问。
水不冷。
但丁绍芸哪里说得出来话来——宋广闻往前走一步,她便退后一分。
碧波荡漾,热气蒸腾,似是剪不断的旖旎风情。
不多时,她便到了退无可退的境地。
男人并不着急,把枪别回腰间,开始慢条斯理的解袍衫。褂子一寸寸撩开,露出下面紧实的肌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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