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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卫国,就算这些钱都被抢劫走了,可依社规,这些钱里面,依然包含了屯集体的钱。”
“你害屯集体的钱被抢劫。”
“如此算来,你依然是侵占集体公共财产罪。”
“现在,我就要以侵占集体公共财产罪,抓你回公社,关起来。”
魏国平说着,对两名扛枪民兵一挥手,就要把李卫国抓走。
李卫国有些懵。
真不愧为‘官’字两个口,还能这么着、再绕过来,给他定罪。
呵!
这位副乡长魏国平大人……
人才啊!
等等。
魏国平!
社规!
李卫国把这两件事,联系在一起想着时,顿时,眼睛陡地一亮。
他想起来了!
前世曾有这样一段记忆。
两年之后,78年的时候,魏国平贪污受贿、吞没集体公共财产罪,被抓了、判刑。
魏国平判刑,这条社规,也当即取消。
这条极不合理的社规,正是副乡长魏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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