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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说法没有?”
“我看他喜欢军装,长大后让他去当兵,像大志那样当个军官,给老陈家光宗耀祖。”
“好!男儿志在四方,当兵保家卫国!”
这天晚上,彩云失眠了,她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童年的生活和这些年走过的路一幕幕在脑海中不断闪现。
一九三八年初,日军占领凤阳县城后,实行三光政策,彩云的父母和弟弟被日本鬼子杀害,自己成为孤儿,随乡亲们一起,逃难到迪安县王家峪村,被老陈家收养。
老陈家虽然日子过得苦些,但一家人都很善良,对彩云都特别好。
村里的李大志得知她是一个孤儿,非常同情她。虽然他家日子比老陈家过得好一些,但也不富裕。
他经常节省一些吃的送给彩云,彩云饿极了也不拒绝。
彩云不会游泳,每次割猪草都是大志下水割,她在岸上收,俩人配合默契。
一次,彩云的腿被一条野狗咬流血了,大志趴在她腿上给她吸血,说这狗可能是条疯狗,如果让疯狗的唾液进入人体后就没救了。
彩云很高兴有这么一个大哥哥护着她。
日久生情,俩人经常黏在一起,谁也离不开谁。
直到彩云和大志拥抱接吻的事传出后,养父母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对彩云的态度也发生了转变,认为她给老陈家丢人,坚决反对她和大志相好。
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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