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不是你跟左家借的吃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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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婆子借了粮食,听说她从城里回来了,可不得来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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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姑娘在树林里挖到了参,跟人换了钱。粮食和肉都是用钱在左庄头家买的,不用还!不用还!”姜舒月想接话都接不上,全让冯巧儿一张小嘴给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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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重就轻,逻辑上没有任何差错,姜舒月再次给冯巧儿的逻辑自洽能力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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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妈妈金鱼似的张了张嘴,她离开的时候,姑娘还发着烧,怎么这会儿都能起来挖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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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娘从小金尊玉贵地养在府中,大前年才搬到这里。搬来之后,很少外出,跟谁学的挖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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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里确实有过采参人,可人家只在夏天出没,因为夏天容易辨别人参的茎叶和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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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挖参,没点手艺恐怕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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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舒月挖参的时候,冯巧儿还在昏迷,当然不知道具体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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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知情,但她会编啊,见问,就道:“咱们姑娘运气好!在林子里碰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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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在外间,她哥说她了,说姑娘还没过门,不能现在喊嫂子,所以她又改回原来的称呼,喊起了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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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气好?常妈妈勉强接受了这个理由。都说否极泰来,运气也算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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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吃饭的时候,冯明知根本不敢抬头看姜舒月,姜舒月倒是大大方方给他夹菜:“明知哥,别总吃菜,多吃点肉,你太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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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主零碎的记忆中,冯明知总是在读书。他对原主极好,原主在潜意识里把他当成自己的哥哥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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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明知一张脸爆红,握着筷子的手都鼓起了青筋,吃下姜舒月夹到碗中的肉,感觉像是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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