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郗时扔下棒球棍,对着倒在地上的时峰盛拳打脚踢,钟遇宵在一旁指点,教他打哪里最疼,打哪里很长时间都好不了。
看起来最容易冲动的大少爷却最理智,下手极有分寸,只留下了皮外伤,做鉴定的话连轻伤都构不成。
时峰盛痛得蜷缩在一起,看他快醒过来了,郗时拉着钟遇宵就跑,两人骑着小电驴扬长而去。
粉色小电驴慢悠悠地在马路边上前进,路过的车辆快速驶离,一快一慢,在同一个世界同一条马路上形成两种截然不同的人生。
郗时曾经是坐在跑车上的人,他从未想过,有朝一日会屈着大长腿,心甘情愿地坐在一辆粉色电动车上。
“你为什么会骑电动车?”
“觉得好玩,就学了。”
好玩——钟遇宵是兴趣至上者,这两个字足以成为他做任何事的原因。
“你想学吗?”钟遇宵转头看了他一眼。
“不想。”大少爷拒绝得十分干脆。
钟遇宵没多意外,在郗时眼里,骑电动车可一点都不拉风,大少爷喜欢飙车,喜欢发动机轰鸣的声音,喜欢追逐刺激,喜欢做出格的事,喜欢轰轰烈烈,站在世界的中心。
“你会骑就行了。”郗时的手从后面抱上来,搂得紧紧的,他埋头在钟遇宵的背上,深深吸了一口檀木的香气,“我开车载你兜风,你骑车带我去伸张正义,礼尚往来,这样才算公平。”
钟遇宵愣住了。
他自以为猜中了郗时的心思,却没有想到,真正的原因是他。
“我不想进公司,不想好好工作,不想成为别人口中的英年才俊,我希望别人一提起我就满脸鄙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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